刍议“资本原罪”对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影响
【出 处】:
【作 者】:
陈秀梅
[1] ;
韩和林
[2]
【摘 要】
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,个人的收入分配取决于初始的要素禀赋分配,而这种初始禀赋的分配状况如果不公平,则长期积累的结果将更不公平,所以探讨带有“原罪的资本”参加收入分配产生分配不公的问题就有了意义。如果民营企业如果最初的资本是通过不合法或者不道德手段获得的,后来因为管理的加强,法律制度的完善,变成了合法经营的企业,那么是否要追究他们过去的责任以及如何追究,正是本文所要回答和解决的。
上一篇:民营上市公司债务与企业绩效相关性实证研究——基于2004年~2008年的面板数据分析
下一篇:广东省制造业产业竞争力测度与分析